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重点资助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相关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欢迎国内外从事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的专业人员申报。现将2023年度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人应依据《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2023年)》的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课题申请书。
2. 重点实验室2023年开放基金单项课题资助经费为2~3万元,资助指标为5~7项,课题研究起止期限为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
3.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要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Key Laboratory of Mineral Metallurgical Resources Utilization and Pollution Control,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uhan 430081, Hubei Province, China)”名义,发表1~2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SCI刊源论文,成果标注规范要求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4. 申请书电子版请发送至重点实验室联系邮箱:caizhenlei@wust.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人姓名+2023年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邮件发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下午17:00。
5. 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原件,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一级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2月5日前寄送至重点实验室(以邮戳为准)。
6. 本次开放课题资助对象仅为相关重点资助领域的非武汉科技大学在职人员;已获得开放课题资助、研究处于执行周期内且未完成结题验收的相关人员不予资助。
重点实验室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421号信箱
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邮编:430081
联系人:蔡震雷
电话:15271803213
邮箱:caizhenlei@wust.edu.cn
附件:
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2023年)
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2023年)
武汉科技大学
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2022年11月25日
02-开放基金申请指南.pdf03-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