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科研人员: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106号),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科学技术发展院(以下简称“科发院”)购买了纸质版《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目前尚未收到,开学后会发给学院科研秘书,申请人可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浏览电子版(网址如下: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 )。
二、请学院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学院学术委员会、主管领导、科研秘书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申请质量,及时收集整理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3.学院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基金委ISIS系统账号,并指导其登陆填写;
4. 请学院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并统一出具本单位申请报告,组织新进本单位工作或新获得学位的人员到人事处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情况。
三、2019年申请重大变化
1.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
2.2019 年,自然科学基金委选择所有重点项目与部分学科面上项目,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试点工作。面上项目试点学科情况详见下表。
科学部 | 试点一级申请代码* |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
数理 | A04 | 物理学I |
化学 | B01-B08 |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
生命 | C07 | 细胞生物学 |
地球 | D05 | 大气科学 |
工程与材料 | E01,E06 |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
信息 | F04,F05 |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
管理 | G03 | 经济科学 |
医学 | H16 | 肿瘤学 |
重点项目与以上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800字以内)。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不在试点分类评审范围内项目的申请人,也需要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简要说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项目申请接收工作结束后进行与科学问题属性选择与填写相关的数据统计与分析,为今后全面推行分类评审奠定基础。
3.自2019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两年期资助项目,自2020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
5.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6.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7.将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篇以内。
8.2019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维护公正性承诺后方可提交。
9.根据学科发展趋势,生命科学部和地球科学部对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具体变化请查阅《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各学院一定要做好申报宣传工作,切记不要简单选择往年申报用过的代码。
10.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同时,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依托单位对于生物安全等的保障承诺,以及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证明等。
四、2019年度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1.申请书全部为在线填写,请申请人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系统培训手册(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2.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确认纸质版和电子版版本号一致。按学院规定时间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3.申请书填写完成后请严格按照《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另行发布)进行自查。
4.申请书上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学院全称填写,学校将按单位进行项目申请、资助经费和资助率统计工作。
五、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时间安排 | 具体内容 |
1月15日-3月1日 |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学院组织内容论证 |
3月4日-3月6日 | 学院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和人员资格审查 |
3月7日-3月8日 | 科发院依据时间安排统一接收学院上报的申请书纸质材料、《关于报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个人承诺书(申请者填写)、形式审查明细表(申请者填写)、系统导出的学院申报清单(含无纸化清单) |
单位 | 具体上交时间 |
管理学院及其它 | 3月7日 |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
城市建设学院、临床学院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机械自动化学院 | 3月8日 |
医学院、生医院 |
理学院 |
材料与冶金学院 |
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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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与外单位盖合作单位章的事宜
2019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申请人,请于3月6日前带《2019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须盖学院章)》(附件3)、存档申请书1份和“签字和盖章页”(最后页,待所有单位公章盖齐后,扫描彩打一份交科发院,作为立项后,项目认定依据)3份到科发院办理合作单位章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有外校人员参与的申请材料需要盖合作单位公章,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七、学院随纸质申请书上交的材料
1.《关于报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学院填写并盖章)》(附件4)一份。
2.由“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sfc.gov.cn)导出的院系申请项目清单(按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与非无纸化申请项目分别生成)一份,清单上需要盖学院章,未在此清单上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 无纸化类型项目参与形式审查时,学院只需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及附件;其他类型按传统方式提交一式两份正式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签字必须是原件)至科发院,一律用A4(或A3)纸、双面印制、左侧三颗钉装订,未按要求装订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内容包括回避专家姓名和单位及其理由,回避名单应密封于信封中并订在申请书原件封面内。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如需提供回避评审专家名单,请由项目负责人直接邮寄到相关科学部的综合处,并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项目的科学部编号和申请代码。
4.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5)
5.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
八.其他注意事项
1.科发院只接受二级学院统一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逾期报送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2.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学院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在线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必须由科发院撤销项目后再重新通过在线修改,修改后提交生成PDF版本后再次打印新版本申请书。
3.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要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个人简历均需按系统中提供的模板统一格式。
4.在《经费说明书(定额补助)》部分,申请人需对项目预算表中各科目预算做必要说明,以及对合作研究是否外拨资金,外拨资金金额,单价大于10万元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标准等内容做必要说明。
5.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必须提供依托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合同复印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6.2019年度管理科学部不受理以下申请人的项目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除外):
(1)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 年(2014年1月1日后)已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
注: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且2019年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为G字头)项目者,须在提交的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且在《结项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
(2)在2019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年又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7.请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分工情况提前预算好需要外拨的合作费用,并按照《预算编报须知》提前准备合作研究协议和分预算,单独交科发院存档备查。
九、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相关机构处理。
十、科学技术发展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青山校区行政楼十三楼1309
联系人:王格、吴丹、胡澄宇
联系电话:027-68862219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9年1月15日
2019年国家自科基金通知及原文件.zip